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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聲回響丨石家庄部分小區消防隱患仍存 整治為何難“長效”?

趙明妍 朱延生
2025年02月24日07:52 | 來源:人民網-河北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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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無小事,枝葉總關情。黨的二十大報告指出,“要暢通和規范群眾訴求表達、利益協調、權益保障通道”。即日起,人民網河北頻道推出“民聲回響”專欄,以人民網“領導留言板”為依托,聚焦燕趙大地上的民生關切,架起群眾呼聲與政府回應的“連心橋”。

近期,全國范圍內火災事故多發,給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帶來了嚴重威脅。河北作為人口大省,消防安全形勢同樣不容樂觀。

1月4日,張家口市橋西區一菜市場發生火災,事故造成8人死亡,15人受傷﹔2月4日,石家庄市橋西區某小區樓體外牆局部起火,在大風的助燃下火勢迅速向上蔓延,短短30秒內火苗就從一層燒到三十層﹔2月8日凌晨,廊坊市燕郊匯福悅榕灣小區門外的一排小木屋商鋪突發火情……2025年開年以來,河北發生的多起火災事故,所造成的人員、財產損失,敲響了公眾的消防安全“警鐘”。

近期,不少河北網民在人民網“領導留言板”上留言,反映自己所住小區存在消防安全隱患,對此,記者根據網民留言線索,對河北省石家庄市部分小區的消防安全情況進行了實地探訪和“回頭看”。

長安區北宋新苑小區:樓道雜物堆砌 消火栓配備不齊

日前,有石家庄市長安區北宋新苑小區業主在“領導留言板”上反映,樓道裡放著電車、自行車,還堆放著各種雜物甚至垃圾,樓道的消防通道是安全通道,但現在卻成了雜物間,甚至有人堆放煙花,安全隱患巨大。

網民留言截圖

長安區委回復稱,經轄區街道核實,社區已聯合物業集中清理樓道、消防通道雜物,勸阻堆放雜物行為。小區電梯已全部安裝梯控,社區在居民樓道、單元門口、小區門口顯眼處張貼了“消防警示”,社區網格員及物業工作人員不間斷巡查,及時勸阻居民不安全行為。

相關部門回復截圖

“物業張貼警示,勸阻了部分行為,但沒有形成常態化的工作機制,就走了過場,問題仍未解決。”對此,小區居民告訴記者,此后情況好轉,但此類現象仍然存在。

2月13日,人民網記者採訪發現,北宋新苑小區南區單元樓入口處張貼了消防安全通知。人民網 朱延生攝

記者走訪北宋新苑小區南區多棟居民樓發現,該小區多個單元樓內張貼著消防安全通知,物業公司提醒業主及時清理樓道雜物,將進行常態化檢查。

2月13日,人民網記者採訪發現,北宋新苑小區南區部分單元樓常閉式防火門被打開,電動車停放在小區樓道內。人民網記者 趙明妍攝

即便如此,記者看到多數樓道內仍存在雜物堆砌現象。電動車、自行車以及各種生活雜物堆積在消防樓道中,甚至有居民堆放了垃圾,使得樓道目前僅容一人通過。

2月13日,人民網記者採訪發現,北宋新苑小區內的消火栓箱內設備不齊全。人民網記者 趙明妍攝

在探訪過程中,記者還注意到,樓道的消火栓箱內,有的未配置消防水帶,有的消火栓箱始終無法正常打開,但這些存在問題的消火栓外的檢查日志上均勾選了設施齊全。

高新區天然城小區:消防通道被私家車佔用

消防通道是滅火救援的生命通道。《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二十八條規定,“任何單位、個人不得損壞、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不得埋壓、圈佔、遮擋消火栓或者佔用防火間距,不得佔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

石家庄市高新區天然城小區居民在“領導留言板”上留言表示,小區北邊消防通道常年被各種車輛堵塞著,沒有人員進行管理。

網民留言截圖

石家庄高新區回復表示,關於天然城小區消防通道堵塞問題,已對消防通道進行清理,設立警示牌,加大巡查檢查力度及時勸阻佔道車輛。

相關部門回復截圖

2月13日,記者到天然城小區走訪發現,小區內的地上消防通道即使已設立警示牌,但多處仍被車輛停放佔用。小區東北門前還有電動自行車堵塞,使得消防通道無法保持暢通。

2月13日,人民網記者採訪發現,天然城小區內仍有車輛佔用消防通道。人民網記者 趙明妍攝

2月13日,人民網記者採訪發現,天然城小區消防通道被車輛堵塞。人民網 朱延生攝

同時,針對該網民反映的“很多樓道已經被各種拾荒垃圾堆滿”“電動車私拉電線充電”等問題,記者對網民反饋的單元樓也進行了走訪,暫未發現相關問題。

專家:強化執法力度 做好教育與處罰結合

高層民用建筑停放電動自行車、堆放雜物等佔用消防通道的行為之所以屢禁不止,浙江曉德律師事務所主任陳文明認為原因有三:一是居民消防意識不強,二是缺乏小區物業管理規范和社區管理公約,三是物業和社區管理不到位、規勸不及時。

在實地探訪的過程中,不少居民樓的顯眼位置均有張貼明文規定,但真正落到實處的卻很少。

“除了張貼通知,一定要採取實際行動,對居民違規行為進行規勸和教育,幫助小區居民清理佔用消防通道的雜物、電動車等。”陳文明表示,隻有不斷地提醒、教育,才能形成良好的行為習慣。

北京大成律師事務所霍繼強律師表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條,物業在勸阻無效后,可聯合消防部門對佔用消防通道的車輛拖離、清理違規堆物,或對拒不整改的居民處以500元以下罰款。強制措施需注意程序合法性,如提前書面通知、全程錄像留証,避免侵犯居民財產權。

在現場調研中,記者發現北宋新苑部分單元樓內的消火栓無法正常打開,有的消防水帶缺失,但在檢查日志上卻都標明了檢查通過。

“小區物業對消防器材短缺和維護,應負直接責任。”對此,陳文明認為,作為消防責任人,應每月至少對小區消火栓等設施檢查一次,並填寫檢查日志。小區物業管理委員會和業主管理委員會則可對物業是否履責進行監督,對其履責缺失的行為,可向街道管理部門進行反饋。

根據《高層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第三十七條規定,“禁止在高層民用建筑公共門廳、疏散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停放電動自行車或者為電動自行車充電。”

新修訂的《河北省消防條例》對易發生火災的公共交通、電氣防火、用電安全、燃氣安全等進行了明確規范。

法律法規落地見效,離不開宣傳。陳文明認為,應該加強宣傳,提升居民對消防安全的認知度,普及相關法律法規,從而實現火災預防和安全教育作用。

如何才能讓法律真正形成約束?

霍繼強認為,在現有規定已對違規行為設定明確的處罰條款的情況下,應嚴格落實相關規定﹔處罰力度是否適當,可在相關規定修訂時根據實施情況進行修訂或完善。應當強化執法力度,消防部門應加強日常檢查和執法力度,確保法律嚴格執行,避免部分居民僥幸心理作祟﹔通過媒體曝光違規行為,增強社會監督力度﹔做好教育與處罰結合,通過處罰與教育,使其認識到行為的危害性,形成強大約束力。

同時,霍繼強建議,通過技術手段強化管理,例如推廣電動車集中充電樁,加裝電梯阻車系統,通過智能監控識別樓道堆物或佔用通道行為,利用社區微信群、App推送消防隱患照片及整改通知等。

“消防部門、居委會、物業等定期聯合開展專項行動,設立舉報獎勵機制,鼓勵居民通過政府熱線或消防部門平台反饋問題。同時,建立長效保障機制,定期組織消防演練,提升初期火災扑救能力。”霍繼強說。

(責編:張曉博、付兆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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