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加快推進城市市政再生水利用
河北加快推進城市市政再生水利用
到2025年全省城市再生水利用量不低於14億立方米
近日,河北省住建廳、省發改委、省財政廳等五部門聯合印發《推進城市市政再生水利用工作的若干措施》,進一步優化水資源配置,加快推進城市市政再生水利用工作,推進水資源可持續利用。若干措施要求,到2025年,全省城市再生水利用量不低於14億立方米,全省市縣平均再生水利用率達到60%以上。
城市市政再生水是指城市生活污水經市政污水集中處理廠處理后,可以替代常規水資源、達到特定水質標准的水,可用於工業生產、市政雜用、居民生活、生態補水、農業灌溉、回灌地下水等,或用於提取熱能等其他資源。目前,河北超過半數城市污水處理廠尾水排放標准遠高於國家最高排放標准,具備全面提升城市市政再生水利用水平的基礎條件。
若干措施提出,加強再生水利用設施建設。系統分析生產生活和生態用水需求,以現有城市污水處理廠為基礎,合理布局建設輸水管網、加壓泵站等再生水利用設施。新建污水處理廠全部配套建設再生水利用設施,現有污水處理廠逐步完善再生水利用配套設施。鼓勵缺水城市新建城區因地制宜規劃布局再生水管網,有序開展相關建設。鼓勵工業園區、用水大戶與市政再生水運營單位合作建設再生水管網,推廣點對點供水,並在再生水供水沿線科學布局取水口,便於市政雜用、園林綠化等取水。
規范設施運行管理。禁止將再生水與供水管網連接,禁止擅自改動、操作市政再生水利用設施。嚴禁再生水供應單位或用戶擅自改變再生水用水性質和用途、私自轉供再生水。
強化城市排水行為監管。嚴格落實污水排入城鎮排水管網許可制度,把好城市污水處理廠進水關,為尾水再生利用打好基礎。對未按許可規定事項排水的,要採取有效措施督促整改,確保污水處理廠進水安全。建立健全重點排水戶名錄,對存在超標排水風險或隱患的排水戶進行重點監管。
拓寬再生水利用途徑。積極推動城市市政再生水利用工作,推廣將再生水用於工業生產、建筑施工、城市綠化、道路清掃、車輛沖洗、農林用水、垃圾焚燒發電廠冷卻水、景觀用水和生態補水等,相應水質分別達到相應標准,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實施分質供水。鼓勵具備條件的缺水地區,採用分散式、小型化處理回用設施,對市政管網未覆蓋的住宅小區、學校、企事業單位的生活污水進行達標處理后實現就近回用。
加強水資源分配管理。將城市市政再生水納入非常規水資源統一配置,在核定用水計劃指標時,根據當地水資源、水環境狀況以及再生水利用需求,合理確定再生水利用量及使用方向。
積極出台再生水利用支持政策。放開再生水政府定價,由再生水供應企業和用戶按照優質優價的原則自主協商定價。對於提供公共生態環境服務功能的河湖濕地生態補水、城市景觀環境用水使用再生水的,鼓勵採用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推動市政再生水利用。支持各地發展再生水供應企業,整合相關資源,吸引社會資本參與,盤活再生水水資源,提高城市市政再生水利用水平。(記者宋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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