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解讀——
河北:電動自行車管理走向法治化軌道

人民網石家庄12月17日電 (商帆) “人民至上,安全至上。結合我省地域條件、城鄉特點等實際情況,《河北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給非標電動自行車設置三年過渡期,初期堅持教育與處罰相結合,規定成年人駕駛電動自行車隻能搭載一人,且不限制被搭載人員年齡。”在12月17日河北省人大常委會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河北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一級巡視員何書堂介紹說,河北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頒布和實施,標志著河北省電動自行車管理走向法治化軌道。
河北省人大常委會舉行《河北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新聞發布會。 人民網 商帆攝
據悉,目前河北省電動自行車保有量約2500萬,每年銷售量近200萬,存量電動自行車中不符合國家標准的約佔70%。2018年以來,河北省共發生涉及電動自行車道路交通事故4000余起、死亡1600余人、受傷3500余人,佔全部交通事故總量的20%以上,呈逐年上升趨勢。今年以來,河北省發生電動自行車火災118起,財產損失65.1萬元。一串串數字令人觸目驚心,可見電動自行車隱患十分突出,加強電動自行車管理勢在必行。
經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會同有關部門深入調研、充分借鑒外省經驗,《條例》從生產和銷售、登記、通行、停放和充電、綜合治理、法律責任等方面作了全面規范,共七章五十條。針對《條例》中群眾關心關注的重點問題,河北省公安廳副廳長史貴中進行詳細解讀。
解讀一:電動自行車登記是否收費?
電動自行車號牌式樣全省統一,登記上牌不收取費用,由交通警察支隊、大隊具體負責登記上牌業務。登記上牌從明年5月1日開始。在法規實施之前購買的電動自行車要在2022年11月前登記上牌,新購置的電動自行車自購買之日起30日內登記上牌。
解讀二:辦理電動自行車登記需要哪些資料?
辦理電動自行車登記業務需提供所有人的身份証明、購車憑証或者其他來歷証明、出廠合格証。考慮到有些在用電動自行車,因為時間久遠發票丟失,或未開具過發票、收據等情況,電動自行車所有人以承諾等方式可辦理登記。
解讀三:駕駛登記上牌的電動自行車是否需要駕駛証?
電動自行車屬於非機動車,不需要考取駕駛証、購買第三者強制保險,仍然在非機動車道行駛。懸挂臨時號牌的非標電動自行車在三年過渡期內上路行駛的,也不需要考取駕駛証、購買第三者強制保險。
解讀四:電動自行車登記流程會不會很繁瑣?
為方便群眾,河北省公安廳建設了全省統一的電動自行車登記管理系統,該系統依托手機APP實現登記上牌“掌上辦”,服務人員通過手機拍照採集錄入有關信息資料,經審核后,立即核發安裝電動自行車號牌,經測算,整個操作過程不超過6分鐘。在六個月的集中上牌階段,將委托公安派出所、鄉鎮或者街道辦事處政務服務點、郵政網點、保險網點、銀行網點等代辦電動自行車登記上牌。對新購電動自行車將委托銷售網點辦理登記服務,實現“帶牌銷售”,在消費者購買自行車的同時,辦理登記並安裝號牌。
解讀五:駕駛、乘坐電動自行車是否需要佩戴安全頭盔?
駕駛、乘坐電動自行車應當佩戴安全頭盔。佩戴安全頭盔是保障騎乘人員安全的重要手段,十分必要。
據了解,今年上半年,河北省電動自行車駕乘人員死亡事故中,約75.76%因顱腦損傷致死,未佩戴安全頭盔駕乘人員的死亡風險是佩戴者的3.9倍。今年7月份以來,衡水市、滄州市公安交管部門,全方位、高頻次、大范圍開展佩戴安全頭盔、珍愛生命警示教育宣傳活動,兩地頭盔佩戴率快速提高,目前衡水市主城區頭盔佩戴率達90%,滄州市主城區頭盔佩戴率達80%。
在此次新聞發布會上,河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二級巡視員陳凡還表示,河北將加強電動自行車監管作為2022年度重要工作進行部署,有效規范電動自行車生產經營市場秩序,將加強對電動自行車產品生產、銷售的監督檢查,同時強化電動自行車事中事后認証監管。
她表示,河北將在全省范圍內部署開展生產、銷售電動自行車專項檢查行動,嚴查各類違法違規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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