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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速電動車,“轉正”之路怎麼走?

2021年07月22日09:05 | 來源:河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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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低速電動車,“轉正”之路怎麼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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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人們稱之為“老年代步車”“老頭樂”的低速電動車要“轉正”了。

日前,工信部公開征求對推薦性國家標准《純電動乘用車技術條件》的意見,明確四輪低速電動車將作為純電動乘用車的一個子類,命名為“微型低速純電動乘用車”,並提出了產品的相關技術指標和要求。

近年來,低速電動車憑借著其小巧的車身,加之無需駕照、無需上牌,深受廣大老年人以及農村消費者的青睞。但同時,低速電動車的無序發展帶來了交通安全隱患。

低速電動車究竟應該看作機動車還是非機動車?這類車型緣何長期游走於灰色地帶?即將出台的新國標能否破解低速電動車治理難題?

野蠻生長的“老年代步車”

7月8日14時許,一輛挂有“老年代步車”牌的紅色低速四輪電動車正在省會路口穿行。

外觀酷似小型兩廂汽車,懸挂的車牌卻往往隻寫了“老年代步車”或“新能源代步車”幾個字和一行電話號碼……記者發現,不論在大街小巷還是居民小區,都有低速電動車的身影。

低速電動車是指速度低於70km/h的簡易四輪純電動汽車,也就是人們口中的“老年代步車”或者“老頭樂”。

不要駕照、不用上牌、不需年檢,不搖號、不限購、不限行,隻管踩油門就能到處走……這使得低速電動車十分受消費者青睞。

“店裡沒現貨,你看圖片選好了交定金我給你把貨送到家。”7月7日,在石家庄市紅旗大街與匯新路交叉口南100米的某電動車銷售門店,店主和顧客張先生正在交談。

記者走訪多個電動車銷售點,總能遇到咨詢或購買低速電動車的人。

據不完全統計,2014年,我國低速電動車銷量近40萬輛,2015年逼近70萬輛,2018年最頂峰時期接近140萬輛。有研究機構預測,預計到2025年,低速電動車的年銷量將突破350萬輛。

“低速電動車,可以滿足不少老年人第一台車的夢想。”某品牌電動車經銷商孫江濤說,“他們年輕那會兒,沒有機會擁有自己的汽車,現在1萬多塊就能買輛車。”

孫江濤告訴記者,低速電動車的主要消費群體是老年人,去年11月駕照取消年齡限制之前,有出行需求的老年人大多會選擇購買低速電動車。

與汽車價格相比,低速電動車的價格更加“親民”。目前市場佔比較大的低速電動車品牌,大多售價在1至3萬之間,續航裡程在80公裡以內。

雖然缺乏汽車的“戶籍証明”,也沒有電動汽車的“國家編制”,但由於契合市場需求,低速電動車生產發展迅猛。據不完全統計,全國已經有100家左右規模以上微型低速純電動乘用車生產企業,產能超過200萬輛,主要分布在山東、河南、河北等省份。

“近年來,低速電動車市場發展迅速,其規模不容小覷。”有專家表示,低速電動車由於准入門檻較低,帶動了旺盛的市場需求。與此同時,在廣大的中小城市、鄉鎮、村庄,人們的生活水平逐年提升,對於傳統出行方式的變革需求也相當迫切。

不容忽視的是,低速電動車在為人們帶來便捷的同時,也為整個城市交通帶來巨大的壓力。

有交警坦言,為維持低速電動車道路通行秩序,他們每天都要耗費相當大精力。這類車輛不僅嚴重影響交通秩序、加劇城市擁堵,也極易引發交通事故。有的行駛在機動車道,有的在人群中穿行,甚至有人逆行開上高速路。

在低速電動車野蠻增長的2013年到2018年的五年期間,數據顯示,因低速電動車導致的交通事故超80萬起,而速度差的出現往往是導致交通事故的決定性因素。

中城院綜合交通設計研究院研究員冷海洋認為,低速電動車的速度介於人與汽車之間,它比自行車和步行快很多,但比汽車要慢,這就導致它在哪個車道上都可能產生沖突。比如一個人在高速公路上步行就很容易出事故。

為何長期缺乏身份界定

“這個車應該走哪個道?”7月10日上午,在石家庄市方村摩托車商城一家低速電動車專賣店門口,一名年過五旬的顧客指著一輛四輪低速電動車問銷售人員。

“這車速度特別慢,最高時速47邁,建議你走非機動車道。”該銷售人員說,“你在機動車道走,后邊壓了一堆汽車,它們會滴滴滴,弄得你心神不寧。”

業內人士指出,“低速電動車應該走哪條道”問題背后,實則是這類車的屬性界定問題——是機動車還是非機動車?路權尚不明確。

保定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曾在問政平台回復:實際工作中,交警管理“老年代步車”缺乏法律上的依據。按機動車管理,“老年代步車”既上不了牌照也買不了保險﹔按非機動車管理,“老年代步車”又具備機動車的性能。現實是,安監、工商等相關部門對廠家的監管管理機制未形成,對廠家生產合格代步車的合理引導不夠,從而不能從源頭上遏制改裝車的增長,這也導致一種“矛盾說”的產生——交警說代步車不符合標准,群眾說不符合標准怎麼還允許生產?

記者調查發現,“老年代步車”自出現以來,就因“身份不明確”而飽受質疑,不安全、沒名分、無身份、非新能源車輛……經久不衰的市場需求,與長期缺乏精准監管形成強烈反差。

其實,早在2016年,國家標准化管理委員會曾對《四輪低速電動乘用車技術條件》進行公開征求意見,但兩年多的時間內一直未能定稿。期間標准一直反復,到2020年9月,工信部在對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第7609號建議的答復中提到,《四輪低速電動車技術條件》標准草案已形成。

業內人士指出,遲遲未能出台標准,是因為各方意見未能達成一致。整體來看,政府主管部門並沒有對“老年代步車”採取“一刀切”的態度,提出了“提升一批、規范一批、淘汰一批”的治理思路,在制定標准的過程中也經歷了數次反復。

“低速電動車標准何時出台,不僅取決於主管部門,可能還取決於行業自我淨化的速度和程度。”省電動汽車產業協會理事長呂洪濤認為,低速電動車標准的制定一再推遲,也在無形中倒逼低速電動車企業時刻注意進行自我升級,提前做技術儲備,從而推動了行業的優勝劣汰。

低速電動汽車管理辦法為何也未能及時明確?

中國電動汽車百人會副理事長董揚表示,主要原因在於存在兩種不同意見。支持者認為,發展低速電動汽車特別符合我國國情。一些汽車產業布局較弱的地方政府支持低速電動汽車的發展,希望借此發展本區域的汽車制造業。反對者認為,低速電動汽車技術含量較低,對於提高我國汽車產業競爭能力作用有限﹔增加一個機動車類別,對於城市規劃、道路規劃、道路交通管理都將產生巨大影響,應該慎重決策。

這兩種觀點的尖銳對立,是造成低速電動汽車長期未能出台全國性管理規范的最主要原因。

專家指出,由於管轄權在地方政府,因各地政策並不一致,有的地方嚴格管理,有的地方管理比較鬆散。這也是源頭不好監管的一個原因,很多地方低速電動車還是產業化運作,還要考慮到當地經濟等多種因素。

“在發展初期相關管理沒有及時跟進,后期再管理就很難,錯失一個很好的時機。”呂洪濤認為,對於“老年代步車”的監管應該是全流程的,生產環節由工信部門管理、銷售環節歸市場監管部門管理,使用環節歸公安交通部門管理。目前前端的環節持續欠賬,單純依靠使用環節進行末端治理,不免出現遲緩乏力。

多方助力低速電動車“轉正”

6月17日,工信部正式公開征求對推薦性國家標准《純電動乘用車技術條件》的意見。

除了對純電動乘用車的部分技術條件進行修訂以外,另一個重要變動為,明確了四輪低速電動車將作為純電動乘用車的一個子類,命名為“微型低速純電動乘用車”,並提出了產品的相關技術指標和要求。

這意味著,低速電動車將從源頭上開始有了明確的國家標准“限制”,和廣義乘用車一樣,無論是電動車還是駕駛員,都將有法可依。這也正式宣告,一度野蠻生長、多年游走於監管灰色地帶、飽受爭議的低速電動車即將進入“轉正”軌道。

事實上,近年來在國標未出爐的背景下,低速電動車生產企業也一直尋求“轉正”。

2017年,河北御捷與長城汽車達成合作,后者成為其股東,2018年更名為領途﹔2018年至2019年,雷丁汽車先后獲得新能源汽車商用車和乘用車生產資質﹔2019年山東寶雅新能源收購一汽吉林70.5%的股權,獲得新能源汽車和燃油車生產資質﹔2019年4月,金彭官宣江蘇金彭車業有限公司正式獲得汽車生產准入資質。

河北躍迪新能源科技集團總裁劉明海認為,低速電動車行業在不斷升級和洗牌,小體量的企業或將面臨淘汰,特別是在新標准實施后,行業將加快優勝劣汰。

在征求意見出台前,我省公安交管部門已多次開展整治行動。

去年下半年,我省開展低速電動車道路通行秩序整治行動,行動對象為未列入工信部《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電池、電機等關鍵部件技術水平低,安全性差的三輪、四輪電動機動車(包括“老年代步車”),嚴查闖禁行、逆向行駛、亂停亂放、違法載人等違法行為,並逐步將行動向縣城建成區延伸。

2021年2月,省公安交管部門開展了持續到今年年底的“六大攻堅行動”,其中,部門協同共治聯動攻堅行動包括推動低速電動車綜合治理,減少非標車生產、銷售和違法上道路行駛。

“交警今天逮住我了,說這一次就是警告,下一次直接扣車拉去報廢。”7月7日上午,省會居民高阿姨告訴記者,“買‘老年代步車’的時候聽人說可以上路,結果今天才知道不能上路。”

其實,針對“老年代步車”帶來的相關問題,多地已陸續出台禁令。

7月12日,北京市發布通告,明確了全市在用車輛管理及退出政策,推動電動三輪、四輪車違法違規亂象從根本上得到治理,並對發布前購買的違規電動車設置過渡期,過渡期截至2023年12月31日。

此次對低速電動車的治理,北京市不是攻其一點,而是從生產到銷售、從電商到實體店、從個人到單位、從行駛到停放,細化到違規電動車管理的每一個階段、每一個細節,全力擠壓違規電動車的生存空間。

而早在去年,重慶市就出台方案,對在用的低速電動車設置三年過渡期,過渡期屆滿后不得上道路行駛。在過渡期內,對低速電動車參照機動車進行管理,公安機關應當結合轄區道路交通狀況,合理劃定低速電動車禁、限行區域。

“當低速電動車‘轉正’,相關部門可以最大程度沿用現有機動車管理制度,不用再單獨另建一套管理制度,有利於加快推動后續的規范管理工作開展。”呂洪濤認為,對低速電動車生產門檻的提升,對行業徹底的整頓與規范化的管理,能夠激發活力,形成良性競爭,幫助市場向著更為健康的方向發展,從而推動行業走得更為長遠。(記者趙澤眾)

(責編:張曉博、祝龍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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