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鹿泉民事检察深耕民生监督 法理相融守护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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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以来,石家庄市鹿泉区检察院紧扣“稳规模、调结构、强刚性”工作导向,将民事检察“三个管理”要求深度嵌入办案全流程,以数字赋能拓宽监督渠道、以精准办案聚焦民生痛点、以机制建设强化监督刚性,共办理各类民事检察案件62件,制发检察建议采纳率达100%,以高质效民事监督筑牢民生司法防线,擦亮“益鹿民安”民事检察工作品牌。

石家庄市鹿泉区人民检察院。人民网 左原铭摄
多维拓源“稳规模” 打通群众维权快车道
针对民事检察案源不足、线索发现难痛点,搭建线上线下联动、内部外部协同的多元线索收集体系,持续夯实监督办案规模。线上畅通群众申请渠道,在官方微信公众号开通“易申请”民事监督受理端口,当事人足不出户即可提交监督申请,既降低维权门槛,也提升了受案效率。对内健全线索双向移送机制,规范民刑、民行线索流转流程,依托全市检察一体化办案体系,实现线索跨区域、跨层级共享,核查最高检、省市院交办线索32件,成案11件。数字赋能精准筛查线索,依托全市法院10.9万件民事执行案件数据库,筛查同级法院执行信息200余条;运用河北省民事行政检察大数据智能化应用平台,建立“数据智能筛查+人工复核”双重过滤机制,累计筛查线索16件。通过系列举措,全院监督线索核查效率同比提升124%,为民事检察工作持续开展筑牢了案源基础。
精准发力“调结构” 聚焦民生办好关键案
立足基层司法实际,将民事执行监督、虚假诉讼监督作为核心主攻方向,同步做实支持起诉工作,推动监督结构持续优化。该院把民事执行监督作为办案重中之重,系统梳理历年办案经验,建立典型案例库,提炼出违法终本、违规查扣冻等高频问题类型,靶向排查执行违法线索,办理执行监督案件40件,提出检察建议37件。深化虚假诉讼监督,聚焦当事人异常关联、无实质对抗、快速调解等典型特征,精准排查恶意诉讼线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依法纠正魏某旋与张某东民间借贷虚假调解案,维护司法秩序。持续做好支持起诉工作,针对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维权能力弱的特点,依法提出支持起诉意见5件,为4名农民工追回劳动报酬4.49万余元。
安某某与王某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监督案,是该院践行“监督与支持并重”、实质性化解矛盾的典型样本。案件源于一起好意搭乘引发的交通事故,法院判决驾驶人王某某赔偿32.09万元,但王某某原系一级残疾又因事故致生活不能自理,家庭经济极度困难,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长期停滞。2026年4月,申请人安某某向鹿泉区检察院申请监督。办案检察官调取卷宗后查明,该案不仅存在被执行人履行能力不足的现实困境,法院执行过程中还存在拖延恢复执行、冻结财产裁定书未送达、执行异议逾期未审查等多项程序违法。“单纯制发检察建议只能纠正程序问题,无法从根源化解双方矛盾。”鹿泉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董江涛表示。为此该院启动“监督+和解”双轨办案机制:一方面依法向法院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纠正全部执行违法行为、及时恢复案件执行;另一方面依托检法协作机制,联合承办法官共同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先后三次约谈双方当事人,耐心释法说理、开展心理疏导,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最终申请人安某某自愿放弃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一方撤回执行异议申请,法院在执行款中预留1.37万元作为被执行人基本生活补助,32.09万元赔偿款足额发放至申请人手中,积压许久的纠纷得到实质性化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机制赋能“强刚性” 筑牢监督质效防火墙
着眼避免检察建议“一发了之”,从制度协同、质量管控、跟踪督办三端发力,持续强化监督刚性,确保监督成效落地。在制度协同上,落实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决定,与鹿泉区法院会签民事检察监督协作意见,明确再审检察建议一律经法院审委会研究,细化检察建议办理、回复全流程规范,为监督刚性提供制度支撑。在质量提升上,推动监督重心从程序性瑕疵向深层次违法转变,针对违法终本、超标的冻结等严重侵害当事人权益的情形提出检察建议18件,占比达48.6%。在质量管理上,建立“检察官自查+部门检查+案管评查”三级质量闭环,压实四级办案责任;对重大检察建议实行事前听证评议,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审查,从源头保障建议质量。同时该院建立常态化跟踪督促机制,与法院定期召开执行监督专题会商会,通报整改问题、会商难点堵点;对所有案件建立“一案一档”跟踪台账,压实承办人督促责任,制发的51件检察建议全部被法院采纳。
下一步,鹿泉区检察院将持续深化数字赋能民事监督,坚持法理情有机统一,用心办好每一起民生案件,以精准监督维护司法公正,以检察温度守护民生福祉,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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