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灵寿:检察机关以公益诉讼捍卫烈士荣光

正在建设中的河北省灵寿县横山岭烈士陵园。 刘平玉摄
人民网石家庄10月21日电 (朱鹏涛)青山埋忠骨,山河念英魂。在河北省灵寿县岔头镇横山岭水库东岸,有一处新建的烈士陵园,与陈庄歼灭战陈列馆和陈庄歼灭战纪念碑鼎立相望,随着烈士陵园的竣工,越来越多的群众来到这里缅怀先烈,寄托哀思。
抗日战争时期,灵寿县是晋察冀边区政府、边区银行、抗大二分校等机关驻扎地,红色资源丰富。2019年,灵寿县检察院在履职过程中发现辖区内多处烈士纪念设施存在不同程度的自然损毁和人为破坏。灵寿县检察院副检察长付建灵介绍,“我们通过走访调查了解到,全县有35处英雄烈士纪念设施,503处散葬烈士墓,零散分布在15个乡镇的田间地头、屋前房后、公路边,乃至村委会院内,因长期疏于管理保护,纪念设施碑体污损严重、碑文模糊不清,周围杂草丛生、私搭乱建等问题突出,烈士纪念设施亟待修缮保护。”
实地走访调查后,灵寿县检察院起草并向当地党委、人大、政府呈报了《关于灵寿县英烈纪念设施保护现状的调查报告》,积极建言献策。同时主动邀请灵寿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座谈会共同协商,推动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为推动零散烈士纪念设施整修和集中管护工作落到实处。灵寿县检察院于2020年7月10日对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公益诉讼案件作为“等”外领域立案调查。2020年9月29日向灵寿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发出修缮、强化管理保护烈士纪念设施等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
2020年11月30日,灵寿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书面回复,已按检察建议进行整改,根据灵寿县委、县政府要求启动了烈士陵园建设工程,待竣工后将零散分布的烈士纪念设施迁入集中管理保护。2020年12月,灵寿县院对整改情况实地跟进监督,发现检察建议指出的烈士纪念碑丢失、破损等问题没有完全整改,筹建的烈士陵园也已经停工。
为推动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问题得到根本解决,灵寿县检察院于2021年2月4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在法院审理期间,灵寿县检察院积极牵头协调灵寿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文物局等部门召开推进会,按照“应迁尽迁、集中管护”的原则,明确职责分工、制定迁入方案、协调解决搬迁中遇到的难题。目前,在各方积极配合推动下,烈士陵园工程顺利复工,散葬烈士陆续迁入陵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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