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
人民網

康君元代表:三份建議 涉民營企業、網絡犯罪和人民調解 

2026年01月27日21:07 | 來源:人民網-河北頻道
小字號

河北省人大代表,河北乾驥律師事務所主任康君元。受訪者供圖

河北省人大代表、河北乾驥律師事務所主任康君元。受訪者供圖

人民網石家庄1月27日電 (記者祝龍超)“今年兩會,我關注了三方面的問題,都分別提交了相關的建議。”河北省人大代表、河北乾驥律師事務所主任康君元對記者說。

辦理非法吸收公眾存款刑事案件中注重保護經濟秩序與民營企業發展

康君元注意到,當前,非法吸收公眾存款(以下簡稱“非吸”)類刑事案件在實踐中多發,部分企業融資渠道不暢的背景下,一些民營企業因資金鏈緊張而涉足違規融資,最終觸犯法律。

“司法機關在查處此類案件時,如果處理方式簡單機械,片面強調刑事責任追究而忽視對企業持續經營能力、員工就業、投資人損失挽回及地方經濟秩序的統籌考量,容易出現‘案件辦了、企業垮了、群眾虧了、秩序亂了’的多輸局面。”康君元說。

康君元認為,這種“重打擊、輕修復”“重人身、輕財產”的傾向,不符合“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的現代治理理念,也與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近年來關於服務保障民營經濟、規范辦理涉眾型經濟犯罪、強調刑法的謙抑性與審慎性的系列司法政策精神存在差距。

“所以我建議,在辦理這類案件中,應嚴格遵循現行有效的司法解釋,切實貫徹寬嚴相濟刑事政策,以追贓挽損為核心,審慎把握入罪標准。”康君元說,“司法機關在認定‘非法性’時,應避免機械套用‘未經有關部門依法許可’的標准。審查重點應置於融資主體是否具備真實的經營活動基礎,所募資金是否主要用於實體業務的生產經營,以及融資過程中是否存在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等欺詐手段。對於確實為企業經營所需、無欺詐性、資金用於實體業務且未嚴重擾亂金融管理秩序的行為,應依法准確把握罪與非罪的界限,優先通過民事糾紛解決或行政監管途徑予以規范和處置。”

此外,康君元還認為,對涉及非法的企業財產及其負責人人身審慎適用刑事強制措施。堅決貫徹“罪責刑相適應”與“主客觀相統一”原則,嚴格區分單位犯罪中不同人員的責任,實現精准司法,同時加強行政監管與刑事司法銜接,形成源頭治理合力。

“建議金融管理、工信等部門持續深化對民營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的研究,進一步拓寬正規融資渠道,創新符合中小微企業特點的金融產品與服務。同時,加強對企業的法治宣傳與合規指引,提升其守法經營與風險防范意識。對出現短期流動性困難但基本面良好的企業,應健全常態化的紓困幫扶與風險預警機制,引導其通過合法途徑解決困難,從源頭上減少涉足非法集資的風險。”康君元說。

打擊黑惡勢力網絡犯罪

此外,康君元調查發現,隨著我國掃黑除惡工作的深入,社會治安明顯好轉,但伴隨著數字化進程加速,傳統黑惡勢力逐漸向網絡空間蔓延,形成犯罪主體年輕化、組織結構鬆散化、作案分工精細化、暴力手段“軟暴力化”的新態勢。

這些人往往是社會閑散人員、很多有著前科劣跡,他們利用法律規范和實施的漏洞,為了牟取經濟上的非法利益,有組織、有分工地實施線下滋擾和網上散布虛假信息的新型違法犯罪,涉及尋舋滋事、侮辱、誹謗、敲詐勒索等多種犯罪。

“網絡黑惡勢力不僅擾亂社會秩序、侵犯群眾財產與隱私,更威脅國家安全與社會穩定。”康君元建議有關部門加強對網絡黑惡勢力的犯罪特點、發展趨勢和演變規律的研究,提升對網絡黑惡勢力的認知和應對能力。網信、網管、網絡平台和公安部門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分工合作、齊抓共管的機制。構建跨部門、跨地域、跨學科的立體化打擊格局,徹底斬斷網絡黑惡勢力的生存鏈條,還網絡空間以清朗,還人民群眾以安寧。

完善司法確認程序 打通多元化調解“最后一公裡”

當前我國已建立人民調解、律師調解、公証調解、商業調解的多元化調解體系。各種調解構筑起社會矛盾化解的第一道防線,不僅分流了大量訴訟案件,減少了矛盾激化風險,為社會治理現代化提供了有力支撐。

但實踐中,因調解隊伍專業性不強、司法確認銜接不暢,許多調解未能從根本上實現矛盾分流和實質性化解。

康君元建議,在矛盾比較突出、信訪問題比較突出的地區設立試點,設立專業化調解委員會,整合律師、法官、仲裁員等力量,按糾紛類型設立專業調解小組,對調解協議進行前置審核,確保協議內容合法且可執行,為司法確認奠定基礎。借鑒南方地區立法經驗,制定本地調解協議司法確認實施細則,明確司法確認的受理范圍、審查標准、不予確認的具體情形及救濟途徑,統一審查尺度,減少自由裁量空間。

建立調解與司法確認銜接綠色通道,在綜合治理中心、調解委員會設立司法確認聯絡點,推行線上申請、快速審查機制,縮短確認周期,提高效率。強化部門協同,由司法行政部門牽頭,法院、調解組織聯動建立培訓機制,提高調解員協議制作規范性,從源頭減少司法確認障礙。

“通過上述舉措,有效打通調解司法確認的‘最后一公裡’,讓多元化調解體系真正發揮作用,為社會和諧穩定提供更堅實的法治保障。”康君元說。

(責編:楊文娟、付兆颯)

分享讓更多人看到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