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修改避暑山庄相關管理條例7月1日起施行
5月28日,河北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九次會議表決通過了河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承德避暑山庄及周圍寺廟保護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決定,將於2024年7月1日起施行。
據河北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劉漢春介紹,《條例》於2003年出台,實施20多年來,避暑山庄及周圍寺廟保護工作取得良好效果。此次修改完善《條例》,對於河北省進一步踐行文物安全承諾,推進文旅強省建設,構建科學完備的文物保護法規體系具有重要意義。
從搶救性保護到重視預防性保護,《條例》堅持“先考古、后建設”。對承德避暑山庄及周圍寺廟文物保護范圍和建設控制地帶“兩線”范圍內的建設工程,將考古調查、勘探工作作為工程的前置條件,讓考古成為保護承德避暑山庄及周圍寺廟的第一道防線。
從筑牢“防火牆”到打通消防安全的“最后一公裡”,《條例》針對避暑山庄及周圍寺廟木結構建筑多、森林草地多的特點,增加了禁止“攜帶火柴、打火機等各種火源火種”,禁止“在宗教活動場所規定區域外焚香”的內容﹔針對避暑山庄內水系多、臨水建筑多的特點,增加了禁止“游泳戲水以及在承德避暑山庄及周圍寺廟保護管理機構允許的時間以外進入冰面活動”和禁止“釣魚、放生”的規定。
從單體保護到突出整體風貌保護,《條例》強化本體保護、風貌管控和景觀視廊保護,規定承德市人民政府應當對建設控制地帶內現有建筑物、構筑物進行排查,對影響承德避暑山庄及周圍寺廟本體安全、歷史風貌和自然環境的,應當限期拆除或者遷移,無法拆除或者遷移的,應當限期改造。拆除、遷移、改造合法建筑物、構筑物的,依法給予補償。
從利用文物資源到推動文物活起來,《條例》明確承德避暑山庄及周圍寺廟保護管理機構應當充分發揮館藏文物的作用,通過借用、合作辦展、在線展覽、科學研究、文化創意等方式,加強中華民族優秀歷史文化和民族團結宣傳教育,提高館藏文物利用效率。明確承德避暑山庄及周圍寺廟保護管理機構應當為學校、科研機構開展有關教育教學、科學研究等活動提供支持和幫助,真正讓文物“活起來” 讓文旅“熱起來”。(梅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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