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懂“市”界丨@各位经营者,这份年报避坑指南请收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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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经营者,您的年报报了吗?
凡在上一年度12月31日前,在河北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行政审批部门领取营业执照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领取登记证的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均应当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
今天,我们就来聊一聊年报里的易错点和注意事项。
【填报时间与方式】
年报时间为1月1日至6月30日;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为3月1日至6月30日。
怎么报?有三种方式:
网上填报: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

手机填报:在微信、支付宝中搜索“冀商e家”小程序,或搜索“河北市场监管”公众号,选择“网上大厅-个体户年报入口”即可进行填报。


纸质填报:个体工商户可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者直接向负责其登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以纸质方式报送。
【易错点警示】
很多经营者想:去年没开张,所有数据都填0总没错吧?
这叫“零值年报”,是指经营主体在填报资产状况信息,包括资产总额、负债总额、营业总收入、利润总额、纳税总额等数值时,全填为“0”。
这种行为涉嫌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后果非常严重,最高可能面临吊销执照或20万元的罚款。
【正确填报三大法则】
怎么填才对?请记住三大法则:
第一,数据要“环环相扣”
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合计
负债总额不可为负值
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
利润总额>净利润
净利润=利润总额-所得税
营收、利润、税费要形成合理比例
第二,单位要看清所有金额单位是“万元”
第三,特殊情况这样填
筹建期:填写开办费用
歇业期:保留必要支出
亏损状态:如实填写收入与成本
【特别提醒】
年报截止时间为每年的6月30日,建议5月底前完成,填完了记得点“提交并公示”按钮。年报提交后发现有错误,可以在6月30日之前修改。
市场监管部门不委托任何第三方代报,更不会收取任何费用,大家谨防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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