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促进条例》审议通过 5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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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人民网石家庄3月27日电 (记者祝龙超)记者从河北省人大常委会3月27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3月26日,河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河北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该条例将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
《条例》共9章62条,围绕规划引领、集群发展、创新发展、绿色发展、融合发展、服务保障、法律责任等作出规范,为加快构建以科技创新为引领、先进制造业为骨干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全面推进制造强省建设,提供重要法治保障。
在加强规划引领、明晰产业方向方面,《条例》规范了先进制造业发展相关规划的编制、衔接、论证、评估等事项。根据《河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确立的产业发展重点,明晰了先进制造业的产业方向,规定了重点发展先进钢铁、装备制造、绿色化工、生物医药和生物制造等十一个制造业产业。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优质企业梯度培育机制,针对不同发展阶段、不同类型企业,加强政策支持,落实奖补措施,完善服务体系,推动大中小企业协同融通发展。
在深化集群发展、推广共享智造方面,《条例》要求推动先进制造业重点产业链发展,开展产业链梳理分析,推行政府招商、链主企业招商、产业园招商相结合的组合招商,推动产业链项目落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创新集群治理和服务模式,建立健全集群梯次培育体系,加快形成区域布局合理、主导产业明晰、特色错位发展的集群发展格局;根据本行政区域产业基础和比较优势,促进特色产业集群发展;推动集群内上下游企业协作配套,避免低水平、同质化竞争。推广共享智造,加强研发设计、原料集采、生产工序、关键设备、检验检测、物流贸易和区域品牌等共享应用;鼓励和支持制造业企业针对产业集群的共性需求,建设共享工厂;推进集群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推动人工智能大模型应用;支持和引导重点企业、龙头企业面向产业集群开放共享设备等,联合开展品牌推介。
在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走深走实,推进雄安新区高质量建设和发展方面,《条例》明确规定,河北省加强与北京市、天津市先进制造业领域规划衔接与机制对接,开展协同创新和产业协作,构筑互利共赢的产业合作体系。深化产业国际合作,拓宽合作渠道,支持企业深度融入国际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雄安新区应当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培育符合新区实际的现代化产业体系,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建设,推动制造业龙头企业和企业总部落户,建设新时代创新高地和推动高质量发展样板。
在坚持创新发展、促进绿色发展、推进融合发展方面,《条例》明确要求加强科技创新,整合科技创新资源,实施重大科技专项,推动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创新;加强场景培育和开放,定期发布应用场景项目清单;提供科技服务,支持工业诊断服务机构、科技特派团为企业转型升级和产业集群发展提供服务;鼓励和支持先进制造业企业参与制定、修订相关领域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等。布局绿色产业,推动新能源汽车等绿色低碳产业发展,前瞻布局氢能等绿色低碳领域未来产业;推动企业绿色低碳转型,开展先进制造业领域工业节能监察和节能降碳诊断。加强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数字化转型;充分利用算力、绿电优势,引进算力上下游企业;打造一批通用大模型、垂直大模型;推进先进制造业与生产性服务业融合发展,培育构建服务型制造发展生态。
在实化激励措施、强化服务保障方面,《条例》要求统筹安排招商引资,优化营商环境,鼓励引导社会资本、金融资本投入,加大政府投资基金支持力度,鼓励和引导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围绕先进制造业开展投资,拓宽金融支持渠道,发挥科技创新券作用。提高开发区招商能力,开发区应当履行向入驻企业作出的提供道路、通信、供水、供电、供气、供热、排水等基础设施和保障土地平整等承诺,加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提高产业招商能力和承接能力。依法保障合理用地,支持工业用地集中成片改造开发,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畅通高等学校、科研机构、企业人才交流通道,培养符合需求的技能型人才等。《条例》还规范了生产要素供给、安全生产监督、专家智库支撑、法律服务、涉外服务等保障措施。
据了解,河北省是制造业大省,产业体系完备、工业基础雄厚,41个工业行业大类和207个行业中类中,拥有40个行业大类、191个行业中类。《条例》的制定将有利于总结提升先进制造业发展有效经验,破解体制机制障碍和要素瓶颈问题,对于河北省加快构建以科技创新为引领、先进制造业为骨干的现代化产业体系,促进新质生产力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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