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发展改革委新增设民营经济发展局
省发展改革委新增设民营经济发展局
协调解决民营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实现民营企业“有需求,我们随时在”
从河北省发展改革委获悉,12月14日,省委同意在省发展改革委新增设民营经济发展局,作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专门工作机构,加强相关领域政策统筹协调,提高服务效能,落实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各项政策,着力推进河北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今年6月,经省政府同意,河北省建立了44个省有关部门组成的省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民营经济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
民营经济发展局的主要职责是:跟踪了解和分析研判全省民营经济发展状况,统筹协调组织拟定全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拟定促进全省民间投资发展政策,建立与民营企业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协调解决民营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协调支持民营经济对外交流合作。
河北省历来重视民营经济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民营经济得到长足发展。主体规模持续提升,截至11月底,河北省民营经济主体总量为868.85万户,占经营主体总量的97.93%,其中私营企业252.33万户,占企业总量的93.22%。国际竞争力持续提升,2012年到2023年,民营企业进出口额年均增长11.7%,占全省进出口总额的比重由44.2%增长至63.7%。
“今年11月,省发展改革委召开民营企业家座谈会,建立与民营企业家沟通交流‘直通车’和民营企业诉求办理机制,提出民营企业‘有需求,我们随时在’的服务承诺。”民营经济发展局负责同志说,机构成立后,将充分发挥与民营企业家常态化沟通交流“直通车”优势,着力解决民营企业诉求,加大助企帮扶力度,让企业家的问题、诉求和建议直达省发展改革委,重大问题、重大事项能第一时间报告省委、省政府。同时,统筹利用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优势,联动44个成员单位协调解决民营企业发展跨部门、跨行业、跨领域重点难点堵点问题。
此外,民营经济发展局将坚定落实“两个毫不动摇”,按照国家“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方针,在“鼓励支持”的基础上,重点在“引导”上下功夫,让企业掌握国家政策动向、明确行业创新方向,最大限度避免同质化竞争,不断提高产品在国内外市场竞争力,有序有效引导民营经济上下游产业链布局。
下一步,民营经济发展局将谋划制定河北省民营经济促进条例,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更优环境,让民营企业家吃下“定心丸”,全力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记者冯阳 见习记者王耀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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