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動森林“四庫”價值充分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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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河北省出台政策措施促進林下經濟發展
推動森林“四庫”價值充分釋放
近日,河北省林草局印發《關於促進林下經濟發展的政策措施》,立足河北省森林資源稟賦,圍繞科學利用林地資源、培育壯大經營主體、打通產業發展堵點、強化要素保障等方面推出一攬子實招,推動森林“四庫”(水庫、錢庫、糧庫、碳庫)價值充分釋放,以林下經濟提質增效助力鄉村全面振興。
林下經濟是盤活林業資源、拓寬群眾增收渠道、推動生態優勢轉化為發展優勢的重要路徑。此次出台的政策措施對標國家相關政策部署,緊扣河北實際,突出提質、興業、利民導向,既守牢生態保護底線,又著力破解林地利用、經營模式、資金技術等現實難題,為全省林下經濟發展劃定路徑、明晰規則。
措施明確,將林下經濟林地利用范圍分為優先利用、限制利用和禁止利用三種類型。發展林下經濟應優先利用商品林地,在維持森林生態系統健康穩定的前提下,可開展適度規模化、集約化林下經濟活動。在限制利用林地范圍內禁止進行全面林地清理,只能進行小塊或穴狀整地,禁止使用化學肥料和化學農藥。
全面實行集體林地“三權分置”,依托現有平台搭建林權流轉交易系統,積極推動林地經營權流轉規范化、市場化、信息化。支持經營主體通過出租、入股等方式合作開展森林經營和發展林下經濟,積極培育集體林場、家庭林場、股份合作林場、林業專業合作社等新型經營主體,釋放規模經營效應。
探索開展林地林木代管、統一經營作業等專業化服務。允許通過租賃、特許經營等方式開展國有森林資源資產有償使用。國有林場在科學劃定林下經濟活動適宜區域后,可根據資源條件和鄉村產業需求發展林下經濟。積極推廣河北省“國有林場帶民營”模式,發揮國有林場的技術和管理優勢,推動生態培育、綠色防控、智能監測、輪作輪養等林下經濟技術普及,“場村合作”共建高標准林下經濟基地。
鼓勵林權收儲機構按照屬地“林業標准地”指標體系和林業生產企業需求,修筑必要的直接為林業生產經營服務的工程設施,配套必要的用於林下經濟產品加工、森林康養、生態旅游科普的建設用地,通過建設水、電、路、網、房等配套基礎設施打造“林業標准地”,為林業生產企業提供“定制服務”。
探索建立科學的森林復合經營模式,充分保障森林生態系統質量和產品品質,推動林下優質生態產品供給穩定、可持續。加強鄉土優良品種的保護與利用,健全覆蓋種苗培育、環境調控、投入品使用、產品加工等林下種植全環節的技術標准。
推動林下經濟產業延鏈補鏈,加快形成上下游結合、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的良好格局。鼓勵深加工企業在林下經濟產品主產區建設初加工基地、產地倉,並在資金、項目、用地等方面給予支持,推動優質林下初級產品在食品加工、醫藥產業、生物化工、動物飼料等領域的應用。
推廣“龍頭企業+基地+農戶”“合作社+農戶”等利益聯結機制,發展“訂單式”生產,穩定產銷關系。支持科研機構和院校發揮人才與技術優勢,開展林下經濟關鍵技術研究,研發和推廣適應林地環境的輕簡化、智能化機械裝備。(曹智、王虹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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