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飲小攤點管理條例》修訂通過
人民網石家庄11月27日電 11月26日,河北省第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通過新修訂的《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飲小攤點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自2026年5月1日起施行。
食品小作坊、小餐飲、小攤點(以下簡稱“三小”)在方便群眾生活、發展地方經濟、推動群眾創業就業、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等方面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現行《條例》自2016年7月1日實施以來,對規范河北省“三小”的生產經營、保障食品安全發揮了重要作用。隨著經濟社會發展和食品安全形勢變化,《條例》在明晰責任義務、規范生產經營、嚴格行業監管等方面有待加強,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質、濫用食品添加劑、摻雜使假等違法行為亟需更加嚴格、更加有效的治理,對現行條例進行全面修訂十分必要。
河北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法規二處一級調研員劉靜介紹:“修訂后的《條例》統籌規范與發展,嚴格落實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強制性、禁止性規定,嚴守食品安全底線,同時防止‘層層加碼’,保持末端市場活力,將有效促進‘三小’業態健康有序發展。”
《條例》明確各方責任,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安全、有序、便民的原則,對食品安全監管工作進行評議考核﹔上級人民政府可以對下級人民政府主要負責人、本級人民政府對市場監督管理部門開展責任約談﹔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扶持地方傳統、特色食品工藝,支持生產技藝申報非物質文化遺產,打造有影響力的品牌的規定。明確縣級以上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免費對“三小”從業人員等進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規以及食品安全標准和專業知識的宣傳和培訓。明確“三小”從業者的生產經營規范、辦理登記証、備案卡條件、從業人員衛生標准、禁業行為等義務性要求。
《條例》固化有效經驗,強化日常監管,建立健全食品追溯制度,鼓勵採用信息化手段採集、留存和記錄進貨方相關信息﹔調整和規范了禁止生產經營行為目錄,完善全鏈條監管制度,規范食品生產經營市場准入﹔針對管理中存在的審批和監管分離、流動攤販管理缺位等實際問題,推動完善審管銜接、聯動處置機制,要求審批、城市管理、市場監督管理等有關部門完善管理體制機制,實現監管全覆蓋。
為優化“三小”發展環境,增強末端市場活力。《條例》鼓勵和支持“三小”進入集中交易市場、店鋪等固定場所經營,或者在指定的臨時經營區域、時段經營﹔縮短登記証審查時間並延長有效期,對符合條件的小餐飲頒發登記証時間由十個工作日調整為五個工作日﹔小作坊、小餐飲登記証有效期由原來三年調整為五年,將小攤點備案卡有效期由原來一年調整為三年﹔強化抽樣檢驗管理,針對投訴舉報多、消費量大、風險程度高的食品,重點抽樣檢驗,增加抽檢頻次﹔省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對小作坊禁止生產產品實行目錄管理、動態調整﹔針對小攤點經營特點,將其進貨憑証保存時間縮減至一年,小作坊、小餐飲保存時間不變。
此外,針對公眾關注度較高的網絡經營行為,《條例》明確“三小”等從事食品網絡經營的,應當遵守國家食品網絡經營相關管理規定﹔從事網上訂餐服務的餐飲單位應當有實體店經營資格﹔鼓勵從事網絡經營的小餐飲以視頻形式在網絡訂餐第三方平台實時公開食品加工制作過程﹔鼓勵餐飲外賣對配送食品進行封簽,使用環保可降解的容器包裝﹔明確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的提供者的相關責任等。(祝龍超、董良、梅曉)
分享讓更多人看到
推薦閱讀
- 評論
- 關注
































第一時間為您推送權威資訊
報道全球 傳播中國
關注人民網,傳播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