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
人民網>>河北頻道

京津冀發布《關於規范京津冀國慶中秋期間市場價格秩序的提醒告誡書》

2025年09月24日17:10 |
小字號

2025年國慶中秋雙節將至,為進一步維護節日期間良好市場價格秩序,營造良好節日市場氛圍,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京津冀三地市場監管部門聯合提醒告誡如下:

一、各經營者要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明碼標價和禁止價格欺詐規定》《規范促銷行為暫行規定》等法律法規、規章和相關規定,加強價格自律,遵循公平合法和誠實信用原則,自覺維護市場價格秩序。

二、各經營者要認真落實明碼標價相關規定,做到公示的價格真實准確、貨簽對位、標識醒目,價格變動要及時調整。經營者通過網絡等方式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應當通過網絡頁面,以文字、圖像等方式進行明碼標價。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

三、各經營者不得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與其進行交易。通過折價、減價或者價格比較的方式銷售商品或提供服務時,應當真實准確地標明折價、減價的基准和被比較價格信息。不得進行低價誘騙高價結算、先提價后打折、虛假標價、虛假折價、不履行價格承諾等價格欺詐行為。

四、各月餅等中秋節令商品經營者應依法行使自主定價權,合理制定價格,避免出現價格虛高的“天價”月餅等類似行為。

五、經營糧油果蔬肉禽蛋奶等生活必需品經營者,以及藥品經營者應積極落實保供穩價要求,維護市場價格基本穩定,不得捏造散布漲價信息、哄抬價格。

六、各餐飲經營者店內菜單、價簽或店內其他點菜工具標價內容應保持一致,對菜品飲品,必須以清晰、規范的計價單位進行表述,不得使用“時令價”等模糊表述標識。銷售“小份菜”“半份菜”的,應當標明“小份菜”“半份菜”的價格。實行先消費后結算的,應在結算前向消費者出具結算清單,列明所消費的項目、價格以及總收費金額等信息。

七、各賓館、酒店、民宿經營者應在收費場所的醒目位置標明客房類型、計價方式、價格、另外付費項目及收費標准等。要信守承諾、遵守合同約定,不得在預訂房間訂單生效后臨時漲價。

八、旅游景區經營者應當在其網站、收費場所等醒目位置公示門票價格、另行收費項目的價格及游覽服務內容,嚴格落實門票價格及優惠政策,不得通過各種違規形式變相提高門票價格。

九、各文娛演出、體育賽事、露營場所等經營者應合理行使自主定價權,有償提供商品和服務時,應標明收費項目和收費標准等信息,不得收取未予標明的費用。

十、各鐵路、高速公路、航空公司、客運公司、出租車公司、網約車公司、道路救援等單位應自覺維護交通客運市場的價格秩序,嚴格執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和政府價格優惠措施,做好價格公示工作。

十一、停車收費經營單位要在入口、繳費處等顯著位置設立標價牌,標明收費標准、計費方式等,按政策對相關車輛實行減免優惠。

十二、各共享充電寶經營者應在線上租借頁面醒目位置明確公示收費規則,包括免費時長、計費標准、封頂價格、押金信息(含免押金條件)。應進一步優化計價模式、完善客戶服務。

十三、各電動自行車充電設施經營者應在充電場所、手機應用程序、微信公眾號等顯著位置標示充電電價、服務費項目和收費標准。充電電費和服務費應分別標示、分別計價,實行價費分離。

十四、各網絡交易平台經營者應加強對平台內經營者的規范和引導,不得在首頁或者其他顯著位置標示的價格低於在詳情頁面標示的價格,公布的促銷活動范圍、規則與實際促銷活動范圍、規則不一致。不得干預平台內經營者自主定價權,強制或者變相強制平台內經營者購買服務或者參加推廣、促銷活動並收費。

京津冀三地各經營者及相關單位應當認真對照上述要求,切實規范自身價格行為。京津冀三地市場監管部門將在節日期間持續加大市場價格監督檢查力度,及時受理價格投訴舉報,對經提醒告誡拒不整改的,依法嚴肅處理。廣大消費者若發現價格違法行為,可及時撥打12345或12315投訴舉報。

來源:河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責編:方童、付兆颯)

分享讓更多人看到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