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家口市蔚縣歷史文化名城保護管理條例》獲批
河北省6座國家歷史文化名城全部實現專門立法保護
日前,河北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審查批准了《張家口市蔚縣歷史文化名城保護管理條例》,將於今年7月1日起施行。條例共七章四十一條,明確保護目標,規范保護行為,強化保護措施,將蔚縣古城保護和管理納入了規范化、法治化軌道。
蔚縣地處農耕文化、游牧文化的交接地帶,是仰韶文化、紅山文化和河套文化交匯的“三岔口”,文物遺存眾多。目前,全縣有文物遺存點1639處,國保單位22處,省保單位23處﹔擁有104項進入非遺保護名錄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其中世界級非物質文化遺產1項、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4項、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11項。
“隨著經濟社會快速發展,近年來,蔚縣歷史文化名城保護面臨的問題越來越突出,主要表現為管理職責權限不清、歷史建筑和文物保護單位產權復雜等,亟需通過立法手段予以解決。”張家口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相關負責人介紹。
堅持保護優先、科學規劃、合理利用、依法管理原則,條例明確了蔚縣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在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工作中的職責,提出應當依法組織編制蔚縣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並嚴格實施,不得擅自修改。
玉皇閣、南安寺塔等是蔚縣的標志性建筑。條例在強調對標志性建筑加強管理和保護的同時,提出突出其在整體風貌中的統領地位,保護它們與朴素民居形成的整體風貌和空間視廊。此外,以街巷連接而成的宏大建筑群,應保持商業建筑與民居錯落有致的空間特點。
條例還明確,應建立保護名錄制度。對列入名錄的保護對象,由相關保護管理部門分級、分類建立數字及紙質檔案,設立保護標志。同時,保護名錄應定期評估並進行調整,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具有保護價值但尚未列入保護名錄的保護對象,均可提出列入建議。
在傳承利用方面,條例鼓勵對傳統文化、藝術、民俗、工藝美術進行挖掘、收集、整理和研究,並按照有關規定宣傳、展示和傳習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合理利用歷史建筑進行文化遺產展示。
據悉,河北省共有石家庄市正定縣、秦皇島市山海關區、承德市、邯鄲市、保定市、張家口市蔚縣6座國家歷史文化名城,前5座已完成立法保護。該條例的施行,將補齊該省國家歷史文化名城實現專門立法保護的最后一塊拼圖。(梅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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