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資源服務京津冀區域協同地方標准2.0版發布
相比2018年版標准,新版標准精簡了標准數量,規范了業務名稱,在結構框架、具體內容、指標體系等方面進行了優化調整和升級完善
近日,京津冀三地市場監管部門批准發布了人力資源服務京津冀區域協同地方標准2.0版。
新版標准由三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共同組織修訂。新版標准由《人力資源服務規范》和《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等級劃分與評定》兩部分共11項標准組成。其中《人力資源服務規范》為系列標准,包括《通則》和9個業務服務標准,涵蓋高級人才尋訪、人才測評、管理咨詢3項高附加值業務和招聘、職業指導、人力資源培訓、服務外包、勞務派遣5項傳統業務及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1項公共服務。相比2018年版標准,新版標准精簡了標准數量,規范了業務名稱,在結構框架、具體內容、指標體系等方面進行了優化調整和升級完善,達到了“文字更規范、結構更完整、指標更合理、操作性更強”的目標,做到了符合實際、便於實施。
新版標准緊貼各類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發展需要,為京津冀地區人力資源服務機構開展業務提供科學規范的統一指導和基本遵循,將使各類求職者、用人單位享受到標准統一、高效便捷、質量更高的人力資源服務。同時,將有效推動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服務質量提升和京津冀三地人力資源市場體系建設。
河北省市場監管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新版標准更加突出彰顯數字化賦能行業高質量發展要求,在《通則》中增加“數字化建設”章節,體現數字化對人力資源服務業標准體系的指引和要求﹔在等級評定指標體系中增加“先進技術”“數字化管理程度”等指標,定義“網絡招聘會”“直播招聘”“360度反饋評價”等新服務模式,強化數字化、人工智能等新技術在人力資源服務業的應用,推動行業前沿化創新發展。
同時,新版標准統籌考慮京津冀三地及不同類型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的發展需要,通過求同存異做到適用可行。針對經營性服務機構和公共服務機構不同的功能定位,設置不同的引導標准。經營性服務機構側重“市場化”“專業性”“經濟效益”,公共服務機構側重“基礎性”“普惠性”“社會效益”。充分考慮京津冀三地發展水平差異,既突出北京的引領、示范,又兼顧津冀兩地實際,做到可及、可行。(記者馬彥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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