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
人民網>>河北頻道

省直住房公積金租房提取有新政

2024年06月01日07:06 | 來源:河北日報
小字號

原標題:省直住房公積金租房提取有新政

“按季提”變“按月提”

河北省直住房公積金租房提取有新政

河北省直住房公積金租房提取有了新政策。從河北省直住房資金中心獲悉,自6月1日起,符合提取條件的繳存職工由可每季度提取一次改為可每月提取一次公積金,同一自然年度累計提取金額不超政策規定金額。

河北省直住房資金中心相關業務負責人表示,新政策的推出是為了進一步加大對省直繳存職工租賃住房的支持力度,減輕租房壓力,持續推動住有所居。

哪些繳存職工滿足提取條件?

按照政策規定,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3個月的,本人及配偶在石家庄市內四區及高新區家庭無自有住房且租賃住房的職工,具有租房提取的條件。

根據繳存職工租賃住房的不同情況,政策規定了不同的提取額度。

符合租住商品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的,每名職工同一自然年度累計提取金額不超過12000元。提供石家庄市住房租賃監管服務平台備案登記的租賃合同的,每名職工同一自然年度累計提取金額不超過15000元。

符合租住商品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的家庭,生育兩個及以上子女的,職工及配偶同一自然年度累計提取金額不超過18000元/人。

辦理租房提取業務時,繳存職工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據了解,符合條件的繳存職工在辦理租房提取業務時,需要提供職工本人有效身份証件,有配偶的,還應提供配偶有效身份証件、結婚証。通過石家庄市住房租賃監管服務平台租賃住房的,提供該平台備案登記的租賃合同。生育兩個及以上子女的繳存職工辦理業務時,需提供家庭成員關系憑証,如戶口簿、出生醫學証明等。

省直住房資金中心為繳存職工辦理提取業務提供了多種渠道。

線上,符合線上提取條件的職工,可以在“河北省省直住房公積金”App、“河北省省直住房公積金”微信小程序、河北省省直住房資金中心官網個人網上業務平台辦理。

線下,職工本人可攜帶相關材料前往省直公積金服務大廳及服務網點辦理,或通過石家庄市內中國建設銀行和河北銀行智慧櫃員機自助辦理。職工如委托單位辦理,經辦人需攜帶相關材料及《河北省省直住房公積金集中辦理提取申請委托書》、單位經辦人有效身份証件到省直公積金服務大廳及服務網點辦理。(記者宋平)

(責編:楊文娟、方童)

分享讓更多人看到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