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應急管理廳公開發布《河北省應急管理系統行政裁量權基准》
2023年10月18日10:55 |
小字號
為規范河北省應急管理系統行政裁量權的正確實施,促進行政機關嚴格規范文明執法,維護行政相對人合法權益,河北省應急管理廳完成了《河北省應急管理系統行政裁量權基准》(以下簡稱《基准》)的制定工作,並於10月9日公開發布。
《基准》包括行政處罰、行政許可、行政強制、行政檢查、行政確認、行政征收征用、行政給付7 類法定行政執法事項的行政裁量權基准。其中,行政處罰裁量權基准罰款幅度按輕微、較輕、一般、較重、嚴重五個階次劃分,具體裁量權基准按照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和社會危害程度確定。
《基准》規定,依據《行政處罰法》具有一定社會影響的行政處罰決定應當依法公開的規定,對生產經營單位罰款數額10 萬元以上、個人罰款數額1 萬元以上、暫扣許可証件、降低資質等級、吊銷許可証件、責令停產停業等情形應當依法公開。
《基准》還規定,生產經營單位開展隱患排查,對其自查發現的隱患已採取整改措施消除現實危險的,可以依法從輕、減輕或者免於行政處罰。
來源:河北省應急管理廳
(責編:林福盛、付兆颯)
分享讓更多人看到
- 評論
- 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