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錄人民網通行証 立即注冊
忘記密碼?
人民網石家庄1月13日電 (祝龍超)國家稅務總局石家庄市稅務局發布通告,將石家庄市1月份納稅申報期限由1月20日延長至1月31日。
通告全文如下:
國家稅務總局石家庄市稅務局關於延長1月份征期的通告
尊敬的納稅人:
經國家稅務總局河北省稅務局批准,現將1月份納稅申報期限明確如下:
將石家庄市2021年1月份征期由1月20日延長至1月31日。
特此通告。
國家稅務總局石家庄市稅務局
2021年1月13日
【查看更多】河北疫情防控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