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促進勞動力和人才社會性流動體制機制改革的實施意見》

2020年08月17日08:36  來源:河北日報
 
原標題:《關於促進勞動力和人才社會性流動體制機制改革的實施意見》

  日前,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促進勞動力和人才社會性流動體制機制改革的實施意見》,並下發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實施意見全文如下。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於促進勞動力和人才社會性流動體制機制改革的意見》精神,現就促進河北省勞動力和人才社會性流動體制機制改革,結合實際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立足基本國情,把握發展規律,注重市場引領、政府引導,注重改革發力、服務助力,搭建橫向流動橋梁、縱向發展階梯,激發全社會創新創業創造活力,構建合理、公正、暢通、有序的社會性流動格局,使人人都有通過辛勤勞動實現自身發展的機會,為新時代全面建設經濟強省、美麗河北提供有力支撐。

  二、突出高質量發展,夯實社會性流動基礎

  (一)實施就業優先政策創造更多更優流動機會。堅持把穩定和擴大就業作為經濟社會發展的優先目標,在制定財稅、金融、產業、貿易、投資等重大政策時,綜合評價對就業崗位、就業環境、失業風險等帶來的影響,促進經濟增長與擴大就業聯動、結構優化與就業轉型協同,確保經濟運行在合理區間。圍繞京津冀協同發展、雄安新區規劃建設、冬奧會籌辦“三件大事”的推動實施,統籌發展資本密集型、技術密集型、知識密集型和勞動密集型產業,創造更充分的流動機會。培育和壯大經濟發展新動能,發展新一代信息技術、高端裝備、數字創意等新興產業,實施傳統產業智能改造提升工程,培育智慧農業,大力發展電子商務、冷鏈物流、健康養老等現代服務業,提供高質量流動機會。研究機器人、人工智能等技術對就業影響的應對辦法,推動勞動力和人才優化配置。

  (二)推動區域協調發展促進流動均衡。建立健全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和政策體系,推進新型城鎮化建設和鄉村振興戰略實施,推動人才、土地、資本等要素雙向流動、平等交換、合理配置。統籌區域協調發展,建立區域合作機制、區域互助機制、區際利益補償機制,深入落實“三區一基地”功能定位,扎實推進京津冀協同發展。優化行政區劃設置,以中心城市和城市群為主體構建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協調發展格局,加快實現其規劃和要素市場、基礎設施、公共服務一體化,拓寬城市間流動空間。實施特殊人才引進政策,推動雄安新區高質量發展。

  (三)優化創新創業創造環境激發流動動力。加強基礎學科建設,深化產教融合,加快高層次技術技能型人才培養,開展跨學科和前沿科學研究,加強科技創新平台建設,促進國家專利、產學研合作項目、重大科研成果落地發展。進一步規范行政程序、行政行為和自由裁量權,營造便捷高效、公平競爭、穩定透明的營商環境。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行企業登記全程電子化,推進企業登記“網上辦、零見面”。發揮銀行、小額貸款公司、創業投資、股權和債券等融資渠道作用,提高民營企業和中小微企業融資可獲得性,促進各種所有制經濟健康穩定發展。高質量創建一批創業培訓(實訓)基地、農村創新創業園,創建河北創業大學,鼓勵勞動者通過創業實現個人發展。

  三、聚力多渠道暢通,激發社會性流動活力

  (四)推動跨區域自由流動。以戶籍制度改革牽引區域流動,全面放寬城區常住人口300萬以上的設區市市區落戶條件並全面放開重點群體落戶限制。全面放開城區常住人口300萬以下的設區市市區、縣級市市區、縣政府駐地鎮和其他建制鎮落戶條件。認真執行雄安新區以及首都周邊廊坊市北三縣、廊坊市市區、永清縣、固安縣、涿州市等地落戶政策。以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引導區域流動,常住人口享有與戶籍人口同等的教育、就業創業、社會保險、醫療衛生、住房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務。繼續擴大跨省異地就醫住院費用直接結算定點醫療機構范圍,2020年年底前基本實現符合條件的跨省異地就醫患者在所有定點醫院住院能夠直接結算。穩妥有序擴大京津冀異地就醫門診費用直接結算試點范圍。進一步發揮城鎮化促進勞動力和人才社會性流動的作用,全面落實支持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的財政政策,推動城鎮建設用地增加規模與吸納農業轉移人口落戶數量挂鉤,落實中央預算內投資安排向吸納農業轉移人口落戶數量較多的城鎮傾斜政策。

  (五)推動跨單位順暢流動。干部人才可直接通過工作調動方式,在黨政機關之間、事業單位之間、黨政機關到事業單位、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到國有企業順暢流動。符合條件的國有企事業單位人員,可通過公務員錄用、公務員調任、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等方式,擇優進入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可結合自身用人需求,自主制定進人政策規定。落實黨政人才、企業經營管理人才交流制度,擴大黨政機關和國有企事業單位領導人員跨部門交流任職范圍。鼓勵有創新實踐經驗的企業家和企業科技人才到高校和科研院所兼職,支持高校和科研院所設置創新型崗位。

  (六)推動跨所有制有序流動。鼓勵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人才向企業和社會組織流動。拓寬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選人用人渠道,企業、社會組織人員可通過公務員錄用、公開招聘等方式進入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可通過直接引進等方式進入國有企業。對需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和急需、緊缺崗位人才等,可通過選聘方式進入事業單位。支持和鼓勵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到企業挂職、兼職和離崗創新創業,認真落實創新創業專業技術人員個人所得稅繳納獎勵政策。高校、科研院所專業技術人員到企業兼職,可按規定領取相應報酬或獎勵。離崗創新創業專業技術人員在保留人事關系期間,原單位繼續為其繳納單位部分的養老、失業、醫療等社會保險,正常調整檔案工資,保留其享有參加專家選拔、職稱評聘、崗位晉升等權益,創新創業期間取得的業績成果應當作為其職稱評審、崗位聘任、考核等的重要依據。

  (七)引導向基層合理流動。落實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公務員考試錄用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政策措施,降低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公務員招錄門檻,合理設置基層事業單位招聘條件。在全省招錄(聘)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時,拿出一定崗位招錄(聘)當年服務期滿的基層服務項目人員、應征地為河北省符合招錄(聘)范圍的退役大學生士兵和村(社區)干部等。期滿基層服務項目人員,可通過考核招聘等方式聘用為縣以下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艱苦邊遠地區縣鄉事業單位招聘人員時,可根據應聘人員報名、專業分布等情況,適當降低或者不設開考比例,劃定合格分數線。深入推進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跨地區跨制度轉移接續工作。推動社區工作者職業體系建設試點,社區工作者中連續任職滿6年、考核合格的優秀社區黨組織書記,納入編制管理。

  (八)深化檔案服務改革。以檔案服務改革暢通職業轉換,流動人員人事檔案可存放在公共就業、公共人才等檔案管理服務機構,存檔人員身份不因檔案管理服務機構的不同發生改變。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大中專畢業生,可憑與原單位解除勞動關系証明、新單位接收証明轉遞檔案。推動全省流動人員檔案信息聯通,實現檔案轉遞線上申請、異地通辦。研究制定各類民生檔案服務促進勞動力和人才社會性流動的具體舉措。

  四、實施多元化評價激勵,拓展社會性流動空間

  (九)落實工資政策鼓勵流動。用好高校畢業生到艱苦邊遠地區高定工資政策,對新錄(聘)到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試用期(見習期)工資可直接按期滿后工資確定,期滿合格后仍在執行艱苦邊遠地區津貼縣工作的,級別工資檔次(薪級)高定兩檔(級)。對鄉(鎮)事業單位引進的具有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人員資格的急需人才,可採用特設崗位的辦法,不受單位崗位總量、結構比例限制,適當核增績效工資總量,並在內部分配時予以傾斜﹔可實行年薪制或協議工資制,薪酬水平由鄉(鎮)與聘用人員協商確定,不納入績效工資總量管理。

  (十)優化崗位設置引導流動。加快推行縣以下事業單位管理崗位職員等級晉升制度。堅持“按需設崗、競聘上崗、按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則,進一步優化基層和扶貧一線教育、科技、醫療、農技等事業單位中高級專業技術崗位設置比例,根據專業技術人員結構,比例可上浮2∼3個百分點。

  (十一)用好職稱政策激勵流動。根據不同職業、不同崗位、不同層次人才特點和職責,實行差異化評價。對在艱苦邊遠地區和基層一線工作的專業技術人才,突出品德、能力、業績、貢獻的評價導向,加大愛崗敬業表現、實際工作業績、工作年限等評價權重,不將論文、職稱外語和計算機應用能力作為職稱評審的限制性條件。基層專業技術人才申報中高級職稱評審,可試行單獨分組、單獨評審、單獨確定通過率。對長期扎根艱苦地區和基層一線並作出突出貢獻的專業技術人才,可讓其破格參加職稱評審。

  (十二)加大基層一線獎勵力度。創新基層人才激勵機制,完善新時代勞動模范和先進工作者評選辦法,增加基層單位、一線崗位、技能人才評先選優比例。縣級以下事業單位的獎勵比例(名額)可以根據實際在本縣(市、區)范圍內統籌使用。研究提高技術技能人才表彰規格和層級的具體標准和類型。貫徹落實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和我省條例有關規定。認真落實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科研人員獲得的職務科技成果轉化現金獎勵計入當年本單位績效工資總量、但不受總量限制且不納入總量基數的具體操作辦法。

  (十三)拓寬技術技能人才上升通道。推進職業資格與職稱、職業技能等級制度有效銜接,實現高技能人才與工程技術人才職業發展互通,推動實現技能等級與管理、技術崗位序列相互比照。專業技術人才取得職業資格即可認定其具備相應系列和層級的職稱。暢通新職業從業人員職業資格、職稱、職業技能等級認定渠道。鼓勵用人單位建立首席技師、特級技師等崗位,建立技能人才聘期制和積分晉級制度。支持用人單位打破學歷、資歷等限制,將工資分配、薪酬增長與崗位價值、技能素質、實績貢獻、創新成果等因素挂鉤。

  五、強化全方位兜底保障,阻斷貧困代際傳遞

  (十四)推進精准扶貧促進貧困群體向上流動。堅持因村因戶因人精准施策,聚焦深度貧困縣和特殊貧困群體,深入推進產業、就業、社會保險、健康、教育扶貧工作,確保如期打贏脫貧攻堅戰。積極應對外部環境變化、市場波動、產業結構變化對脫貧地區和脫貧人口的沖擊,及時採取針對性扶持政策措施。研究完善收入水平略高於建檔立卡貧困戶的群體支持政策。

  (十五)推進教育優先發展保障起點公平。推進城鄉義務教育一體化發展,實現縣域內校舍建設、師資配備、生均公用經費基准定額等標准統一。落實學生資助政策,保障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殘疾學生等受教育權利。健全以居住証為主要依據的隨遷子女義務教育入學政策,簡化入學流程和証明要求,確保居住証持有人在居住地依法享受義務教育。深入實施支援中西部地區招生協作計劃、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專項計劃、職業教育東西協作行動計劃及技能脫貧千校行動,在貧困縣對口支援建設一批中等職業學校(含技工學校)。加大優質職業院校對貧困地區薄弱學校的對口幫扶力度,建立覆蓋全省貧困縣的職業教育對口幫扶機制,增加農村地區、貧困地區、貧困家庭學生上大學的機會和接受優質高等教育的機會。

  (十六)推進公平就業保障困難人員發展機會。研究制定我省人力資源市場條例,建設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人力資源市場,營造公平就業環境,依法糾正身份、性別等就業歧視現象,保障城鄉勞動者享有平等就業權利。實施公共就業服務城鄉常住人口全覆蓋,構建多元化供給體系、多渠道供給機制,實現就業扶持政策常住人口全覆蓋。對就業援助對象實施優先扶持和重點幫助,制定針對性幫扶措施和個性化就業援助計劃,明確服務項目和步驟,開展心理疏導,組織參加職業培訓,持續跟蹤服務。對通過市場渠道難以實現就業且符合條件的,運用各類公益性崗位優先安置,確保零就業家庭動態“清零”。

  (十七)強化社會救助提高困難群眾流動能力。推進城鄉低保統籌發展,健全低保標准動態調整機制,確保農村低保標准達到國家扶貧標准。加大特困人員供養和臨時救助力度,完善臨時救助備用金制度,切實保障困難群眾基本生活。推進未成年人社會保護和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做好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強化對困境兒童的生活、教育、安全等全方位保障服務,加大法律援助力度,開展未成年人等特殊群體法律援助專項活動,維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

  六、加強組織保障,營造良好氛圍

  (十八)加強組織領導。各級各部門要充分認識促進勞動力和人才社會性流動的重要意義,圍繞激發全社會創新創業創造活力,構建暢通有序的社會性流動格局,細化目標舉措,壓實工作責任,強化激勵保障,推動各項任務落地見效。

  (十九)加強法治保障。健全促進勞動力和人才社會性流動領域法規,清理妨礙流動的法規和政策性文件。認真落實“誰執法誰普法”責任制,積極開展以案釋法。加強行政執法和仲裁隊伍建設,加大勞動爭議案件行政調解、仲裁調解力度,保障勞動力和人才合法流動權益。

  (二十)加強宣傳引導。大力宣傳國家關於促進勞動力和人才社會性流動的重大方針和我省政策措施,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營造尊重勞動、尊重知識、尊重人才、尊重創造的濃厚氛圍,為新時代全面建設經濟強省、美麗河北凝聚力量。

(責編:陳思危、史建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