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優化科研經費管理 進一步激發高校創新活力

2020年08月07日10:33  來源:人民網-河北頻道
 

人民網石家庄8月7日電 近日,河北省財政廳、省教育廳、省科技廳聯合制定《河北省高等學校省級財政科研項目資金管理實施細則》,積極落實國家和省高等教育“放管服”改革要求,下放經費使用管理權,進一步提升全省高校廣大科研人員的自主創新、高層次人才培養和服務河北發展的能力,促進全省高校科學研究事業的健康發展。

細則明確,高等學校省級財政科研項目資金包括省級以上安排用於支持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含社會科學研究)、技術研究開發及應用示范、科技成果轉化、科研條件與平台建設、智庫建設以及科技人才團隊建設,並實行項目合同制管理的省級財政資金。科研項目資金使用和管理遵循“科學規范、競爭擇優、簡政放權、突出績效”的原則。各高校應將科研項目資金納入學校預算統一管理,專賬核算,專款專用。

項目實施過程中發生的與科研活動相關的各項費用,分為直接費用和間接費用兩部分。

細則提出,科研項目實施過程中,在項目經費總額不變的情況下,直接費用中除設備費外,其他科目費用預算可由項目負責人在直接費用開支范圍內自行調整。間接費用不再由項目負責人編制預算,由項目承擔高校根據項目合同直接核定,進行統籌管理、合規合理使用,並專賬核算。項目實施期間,項目經費支出進度可由項目負責人自行掌握。項目未執行完畢,剩余資金可結轉下一年度繼續使用。

細則明確賦予高等學校科研儀器設備政府採購自主權。高等學校採購科研儀器設備,達到政府採購限額標准的,應辦理政府採購計劃備案或採購方式審批手續,可自行選擇採購組織方式和科研儀器設備評審專家。採購進口科研儀器設備實行備案制管理。

河北省財政廳相關負責人表示,科研項目資金由河北省財政廳牽頭會同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等項目主管部門共同管理。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等項目主管部門按照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的要求,建立和完善全過程預算績效管理機制。項目承擔高校按規定對科研進展、科研產出、人才團隊建設、資金使用等情況進行監測,科學合理設定績效目標,組織實施績效評價。(周博、何菲、楊皓翔)

(責編:何雪薇、史建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