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五年審理涉環境資源案件11599件

2020年06月05日16:40  來源:人民網-河北頻道
 

人民網石家庄6月5日電 6月5日,從河北高院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獲悉,五年來,全省法院依法審理環境資源領域各類刑事、民事、行政等案件11599件,指導、審結公益訴訟案件229件。通過全省法院環境審判,破壞環境資源犯罪、環境污染侵權、環境資源領域行政不作為等損害環境生態文明的現象逐漸減少,河北藍天碧水淨土保衛戰成效逐步顯現,生態保護建設取得積極進展。

圖為河北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工作情況新聞發布會現場。

五年來,河北法院在環境刑事審判方面,貫徹寬嚴相濟刑事政策,用最嚴密的法治理念、最嚴格的制度,依法從嚴、從重、從快懲處污染環境、破壞生態犯罪行為﹔同時,注重把打擊和治理相結合,促進環境有效修復,審結環境污染刑事案件5777件,判處罪犯9264人。環境民事審判方面,依法及時受理環境污染損害賠償案件,嚴格貫徹損害擔責、全面賠償原則,妥善審理涉及大氣、水、土壤污染等環境侵權案件,共審理環境資源類民商事案件99件。環境行政審判方面,全面審查被訴行政行為,督促環境資源行政執法部門依法行政,共審理環境資源行政案件5723件。環境公益訴訟方面,始終把環境公益訴訟案件的審理作為當前和今后環境審判的一項重要任務,依法推進,共協調指導、審理公益組織提起環境民事公益訴訟14件﹔檢察院提起公益訴訟215件。

五年來,省法院協同省檢察院、省公安廳、省環保廳先后出台《關於進一步建立實施環境司法執法聯動工作機制的意見》《關於河北省辦理非法採礦、破壞性採礦刑事案件執行具體數額標准的通知》等文件,建立環境司法執法聯席會議等相關制度,開展“利劍斬污”等專項活動,助力打贏藍天碧水淨土保衛戰﹔加強京津冀司法協作,服務京津冀協同發展。先后出台《關於為京津冀協同發展提供保障和服務的指導意見》,協同京津法院簽訂《京津冀環境資源審判協作框架協議》,為京津冀地區生態文明建設和綠色發展創造良好的司法環境,並且成功組織承辦第三屆京津冀司法論壇。

自2015年3月,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成立環境保護審判庭后,石家庄、保定等8個中院及定州、辛集等16個基層法院的環境審判專門機構相繼成立。目前,全省法院已設立環境審判專門機構63個,共有專門審判人員340余人。全省12個中院178個基層院,環資審判專門機構佔比35.4%。全省法院環境保護案件專門化審判機構體系正在逐步形成,推進環境審判工作的力量正在逐步加強。

積極推進跨區域集中管轄。目前,石家庄、保定、唐山、邢台、張家口、滄州六個中院為環境公益訴訟案件集中管轄法院﹔積極推進案件統一歸口審理。省法院和中級法院成立的環境保護審判庭,均按照“三審合一”集中審判模式確定工作職責,基層法院建立的環境審判機構,根據實際情況,採用“三審合一”或“二審合一”的審判模式,妥善確定環境審判機構的職責范圍,優化審判資源配置。

積極推進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訴訟制度建設,探索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司法確認制度,探索訴前磋商工作機制,明確責任承擔方式和義務履行程序。制定並經審委會討論通過了《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關於辦理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協議司法確認案件操作指南》。積極推進糾紛多元化解決,推動完善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加強訴訟與非訴訟解決機制的銜接配合,形成環境資源保護合力。(祝龍超)

(責編:祝龍超、史建中)